别让网店在实名制中重演“个体户悲剧”
【新民网评】7月1日《新京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6月初颁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网上开店7月1日起实施实名制,根据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工商总局也表示,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核查网店真实身份。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对网店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是大势所趋。不管是实施税收手段也好,提高从业门槛也罢,只要是全心全意为电子商务经济服务,为网店经营者服务,群众绝对没意见。只是别成了工商户第二就行了。
白天做老板,晚上睡地板,每天数着小铜板,曾经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草根经济、小狗经济,曾经为繁荣商业市场,提高就业率,发挥过积极的功效。
可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专家周天勇认为,目前在我国,虽然创业环境已大有改善,但是,严苛的政府规制、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仍在抑制创业活力。登记审批制度繁琐、从注册到开业要等111天;1/3的税,2/3的费,创业油水几被榨干。换言之,工商户由原来的繁荣发达,到今天的境况萧条,虽有社会客观因素,与政府的强化管理也不无关系。也许管理是为了规范,却无意用条条框框捆住了经营者的手脚,也许规范是为了提高经营形象,却无疑增加了从业者的成本和负担,减少了利润。如果再加上某些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权力寻租等,经营环境不断恶化,个体工商户们才不得不选择逃离。
现在的网络经济可谓是方兴未艾,虽然中间有极个别欺诈和不诚信行为,但凭借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管理,他们已经形成了优胜劣汰,优者生存的市场规则。绝大多数经营者的经营是规范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从服装、小家电到生活用品等,就说明,网店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受到了群众发自内心的信任和欢迎。因为目前的网店经营起点低,没有房租、店员开销和税收等,物美价廉,这才是网络经济繁荣的主因。
如果政府加强网店管理,有一点必须提醒,政府的一切管理行为应该本着不增加经营成本、不增加审批环节、不提高审批成本为前提,政府的规范管理措施应该本着服务民众、问计于民的原则来进行,本着管理政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和群众进行良好积极的沟通,强化服务性,公益性和民生性,将网络经济当做繁荣经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宽松、便捷的管理通道,为网络经济的繁荣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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