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13:24:47

被称“寻包养女富豪”女子告网站

本报讯 照片被发在网上,注明为寻包养的女富豪,郭女士将多家网站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在显著位置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5万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郭女士起诉称,2010年5月6日,新浪网上刊登了一则题为网上现‘中国最大富豪包养网’女富豪人气最高的新闻,新闻中登载的一张女富豪近照系郭女士本人的照片。

同时,郭女士发现,多家网站上都在登载类似的文章。其中网易新闻中包养网上女富豪照片即是郭女士。

一时间,该则新闻迅速在各大网站及报刊上刊登,刊登该则新闻的媒体包括新浪网、网易、新华网、北方网、大洋网、长沙新闻网、湖南在线、广东网、泉州网以及三湘都市报。

新闻中,郭女士被称为女富豪和某玉器出口公司女董事长。郭女士被描述成一个找人包养的女富豪。

郭女士讲,这条新闻使自己的亲戚朋友、单位同事甚至邻居、路人都对其议论纷纷,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法庭上,被告网站的代理人表示,标题只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并没有提及郭女士的名字,因此不构成侵权。

另外,文章是转载湖南一家报纸的,转载是出于对其他媒体的信任,不是发布行为,且文章已经删除。

今天郭女士亲自来到法庭,将白色的棒球帽低低地压在脸上。

郭女士称,出了这件事情以后自己一直精神恍惚,领导也不愿意她继续工作,怕影响单位的声誉。因为这件事,对象也和她分手了。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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