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19:49:17

舒圣祥:“影著协”想当大哥好多年了?

舒圣祥

这年头,前有音著协,现有影著协,因为有钱赚,挂个牌子打着保护版权的旗号,就能让一大群人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

据说,影著协决心最高只收15%的管理费,相比音著协动辄50%的管理费,显然是低多了。但是按照影著协现在公布的这个收费标准,收费基数大概同样是音著协所无法企及的,具体到管理费绝对数上,影著协肯定是比音著协抢到了更肥的油水。

几年前,国家版权局公布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被认为收费太高;以包房为单位收费而不是按歌曲点击次数收费,也被质疑不合理。现在,按照影著协制定的收费标准,网吧每台电脑每天收费标准=当地网吧平均每小时上网费用×7.5%,长途客车则每车每年收取电影版权费365元至500元,难道网吧的每台电脑每时每刻都有生意、而且上网的人都是在看电影?

收费标准如何定我们不再讨论,倒是有个数据很可观,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称:首批施行只有几个试点城市,顺利的话,一年后能有2000万,两年后3000万,三年达到两亿元。如果按照收15%管理费的标准,那么,影著协三年后可坐地生财3000万,何乐而不为?

从法律意义上讲,收取电影著作权使用费,当然不能说没有法律依据。然而,影著协没有征求被收费者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就单方面公布收费标准,未免霸道了点。

影著协要收费,至少首先应该向公众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即:你这个全国集权且排他的代理人资格究竟是如何取得的?仅仅仗权自封还是果真得到了权利人授权?谁给你颁发的 统一收费许可证?他日再冒出来个什么协来,再公告一个收费标准并声称代理收费,被收费者是否还得换种交法再交一遍?某天,一伙陌生人突然到你店里来声称代表国家向你收税,你肯定会想:是不是碰上收保护费的‘道上人’了?而影著协的情形,正与此有几分相似。而且,不仅是神似,形也似。

影著协表示将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费,可是,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都会是些什么人呢?一种是地方的实权人物。如果‘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是地方的实权人物,那么,让他们用什么方式收取费用?该如何给他们提成?这些都是问题。

另一种则是地方的某些社会组织人员。这些组织人员本来就惯于耍泼斗狠收取保护费,如果真被国字号协会招安,手里有了大胆收费的金字令牌,自然更加是如虎添翼,何愁收不上钱来?

显然,影著协已经不屑于去说收费不是目的,保护版权才是目的那样的假话了,暴露的用意再明显不过——要一心一意搞到钱,要不然也不用聘请地方上 有人脉关系的人员去收费了。可是,除非连影著协都并不认为自己的收费名也正言也顺,否则一边说是依法收费,一边又公开招募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来收费,就丝毫没有道理了。试问一下,这收的到底是版权费还是保护费呢?怎么还非得聘请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来收不可?

凭借一张 统一收费许可证,再网罗一帮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狠角色,影著协就像道上的大哥,统领着全国各地的二哥与马仔们,正准备放心大胆地收取版权费。难道,影著协已经想当大哥好多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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