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雅巴之争”:资本是把“双刃剑”
公司创始人被资本反噬的悲剧早就不是第一次发生。当年新浪创始人王志东的出局,和UT斯达康创始人吴鹰的黯然离场,都是因为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被股东所抛弃。如今,这样的风险再次降临到阿里巴巴马云的头上。2005年8月,马云用阿里巴巴39%的股份,换取了雅虎10亿美元、雅虎中国全部资产以及雅虎品牌在中国的无限期使用权。这在当时看来,是一笔不错的交易。而马云也认为,阿里巴巴借此一举获得企业发展迫切所需的资金和技术。
然而,就是这样一笔划算的买卖,在2010年却出现了惊天逆转。由于两家公司的战略渐行渐远,加上雅虎全球业绩表现一蹶不振,当年的和谐互助变成了今天的控制权之争。
不过,在一直研究美国及中国互联网发展、并密切关注雅巴之争的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教授彼得·费德(Peter Fader)看来,这场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并非偶然,而早在双方合作之初,就已经埋下了风险的隐患。
2005年,雅虎和阿里巴巴两家公司均认为他们是具有相同发展方向的公司,而业界也对当时双方进行的股权交易评价颇高。彼得·费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但从现在看来,当时的判断显然是不准确的,这两家公司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无论从业务层面,还是战略角度来看都没有实现互补。
从雅虎角度看,尽管它获得了良好的资金收益,但是并没有从这笔投资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业务转型方向,导致业绩不断下滑。而对于阿里巴巴来说,除了获得了资金以外,雅虎也并没有提供给其未来发展所需要的技术。阿里巴巴集团CEO卫哲说得很明白,雅虎已不再拥有其自主搜索引擎技术,阿里与雅虎间合作关系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目前阿里旗下拥有淘宝、支付宝两大核心业务,能够很好地进行资源整合并带来可观的利润。但像雅虎这样仍旧靠流量增长,吸引广告进而产生利润的方式,在全球已经难以为继。双方继续合作已缺少必要的理由。
其实,资本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过程中,是可以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的。
以美国为例,2000年以后,是互联网公司飞速发展的时期,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这些公司为了发展不得不释放出股份,以获得资本的助力。现在看来,真正成功的企业,都是利用资本得当的企业。因为资本的进入,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公司带来更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更有远见的发展策略,让公司在公众化、市场化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司发展本身,而剔除创始人的个人因素。
当然,在和资本的博弈过程中,公司创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比如:拿出少部分股权去融资;或是在议协签订过程中设置额外条款以保护本人权益。例如,美国已存在一些法律设置,可以使创始人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而在欧洲公司的章程中,同样也会明确创始人与投资人的权利等。
雅巴之争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如今公司的创始人们对待资本的态度越来越审慎。战略是否具有互补性、管理是否具有可控性等都是他们要考虑的问题,而不再是一味地期待资本垂青。
面对体量巨大的投资公司,更需要中国企业拿出智慧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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