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22:08:54

真假开心网案一审判决 千橡赔40万并停用“开心网”

凤凰网科技讯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法院判定如下:

一、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使用与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二、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

三、驳回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81800元由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1800元。由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万元。如不同意判决,可在本案判决15日内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据了解,早在2008年9月,千橡公司曾提出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网,被开心网团队拒绝。于是同年10月14日,千橡公司利用早已高价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除网站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也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该网站一经推出,立即被业界成为史上最强山寨开心网。

就在上月底,千橡宣布将其旗下的人人网和开心网合二为一,有分析认为这是千橡最后的自我了断。

开心网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程炳皓近日在接受路透专访时称,该网站注册用户已逾9,000万,目前平均每月新增约300万注册用户,预计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增长至1亿用户。预计今明两年收入将翻倍增长

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业内人士认为此案的结果如何将对整个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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