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分享歌曲判罚百万引发争议
博主 Xiao裁决一出,关注此项案子的各方纷纷发表不同看法,舆论也迅速作出报道。这已经是陪审团第三次对托马斯侵犯版权案做出判决了。托马斯侵犯版权案的起诉经过很有戏剧性。早在2005年的时候,原告美国唱片协会(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简称RIAA)已经致函给托马斯,要求她立刻停止(Cease and desist)在网上分享受版权保护的歌曲,否则将被起诉,被托马斯拒绝了。在此情况下,代表大唱片公司的美国唱片协会将托马斯告到了联邦法庭,指她在网上分享了1702首歌,后来原告将数字减少到24首。2007年10月4日陪审团裁决托马斯侵权,判罚22.2万美元。托马斯的律师发现陪审团的裁决有错误的地方,结果法官下令重审。
在第二次开庭之前,托马斯的辩护律师辞去不干了。此时,有哈佛法学院神童之誉的年轻律师卡马拉(Kiwi Camara)主动提出为托马斯免费辩护,为该案引起舆论关注。卡马拉出生于马尼拉,幼时随父母移居美国,17岁时被哈佛法学院录取,成为该学院最年轻的学生;他在担任托马斯辩护律师的时候,只有24岁。2009年6月陪审团再次裁决托马斯侵权,这次将罚金提高到192万,是第一次罚金的八倍,引起舆论大哗。托马斯提出抗辩,认为罚金高得离谱,主审法官戴维斯(Michael J. Davis)在2010年1月将罚金数额减低到54000美元,称192万罚金是可怕的和令人震惊的。数天后,原告提出解决方案,只要托马斯拿出25000元的罚金并认罪就行了,但被拒绝。法官任命了一位特别人员(special master)负责双方的沟通,但沟通没有成功,托马斯的律师提出上诉。2010年11月4日,陪审团又一次裁决托马斯侵权,此次判罚金额150万。
对于第三次的法庭裁决,美国唱片协会发表声明表示欢迎说三次法庭判决明确表明托马斯是明知故犯,我们希望她能够接受裁决。但这一次托马斯还是表示不服,决定继续上诉。在各大网站的相关新闻下,有成千上万的读者跟贴评论,对这个案子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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