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手空前力度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
■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停牌或非交易时间研究重大事项
■已立案稽查企业暂停并购重组等
■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这样的政策力度,前所未有。
意见指出,当前,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工作难度很大。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内幕交易更具隐蔽性、复杂性。
意见强调,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意见提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要及时立案稽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要暂停其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措施,暂停或取消其业务资格。公安机关在接到依法移送的案件后,要及时立案侦查。各级监察机关、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泄露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意见提出,证监会要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抓紧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措施
举报内幕交易拟给予奖励
意见强调,各方面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要求,并指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2尽快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等相关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4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
5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内存
前10月内幕交易立案42件
据介绍,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成效显著,异常交易情况明显减少。1-10月,新增非正式调查案件100件,和内幕交易有关的74件;正式立案的88件案件中,有42件是内幕交易案件。
■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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