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20 03:49:16

卖喜羊羊书包 超市发侵权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判令超市发及其联营商销售侵权书包,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发与蓝卓公司签有协议,约定其对蓝卓公司的经营行为有监管的义务。涉案书包在明显位置使用知名儿童动画形象的美术作品,超市发应给予较高程度的注意,要求供货商提供进货来源及授权证明。超市发未尽上述义务,构成侵权,应与蓝卓公司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在以往销售侵权产品被诉的案例中,多见超市仅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但从本案可以看出,超市在销售侵权商品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侵权不明显,超市的注意义务较低,如能提供完整的进货渠道证明,即可免予赔偿,仅需停止销售。
然而,对于明显可能涉嫌侵权的商品,超市等销售机构应提高注意程度,审查商品来源及获得授权的情况,无法查实则不予销售,否则要与直接销售的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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