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20 16:35:27

期限临近 太平洋申请仲裁

□成商集团已经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仲裁通知
□裁决书下达之前太平洋百货春熙店还将继续营业
□成商集团一高层表示双方尚在协商,“很有可能达成一致”
昨日,针对和太平洋百货春熙店的合作事宜,成商集团又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称,成商集团于今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仲裁通知,目前仲裁委员会已经正式受理。在谈判日期即将到来之际,业内人士认为,太平洋百货此举算是打出最后一张牌。
仲裁申请 已被受理
成商集团的公告显示,由于双方对第三阶段(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合作条件尚未达成一致,申请人太平洋中国已就《关于合作经营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被正式受理。
根据公告内容,太平洋中国的仲裁请求主要分3个方面。一是请求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合同》至2014年12月31日。二是请求按照《合作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裁决双方在《合作合同》第三阶段的利益分配方式:太平洋中国每年优先向成商集团支付固定收益人民币2600万元并且成商集团每年可获得合作企业年度税后净利润的50%。净利润需扣除先行支付的2600万元。三是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对于太平洋方面的仲裁请求,成商集团一位高层表示,这是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的正常结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最后两天 谈判仍紧张进行
虽然太平洋方面已经申请仲裁,且谈判期限也只剩最后两天,但双方并未放弃最后的合作可能,仍在进行紧张的谈判。
太平洋西南区总经理江庆能昨日告诉记者,申请仲裁只是解决双方纠纷的一个方法而已,并不代表双方谈判已经破裂。目前双方仍在进行紧张的谈判,且都作出了一定的让步,“双方的合作条件差距正在变小,不排除在最后一刻达成协议的可能。”江庆能表示。
成商集团的一位高层也是相同的口吻,他表示,双方目前正在协商,“很有可能达成一致。”最终的结果最近一两天就会见分晓。
如果双方在最后的两天内仍未达成一致,太平洋百货春熙店是否会在2011年1月1日关门大吉?对此,江庆能表示,即便是合作不成,太平洋百货春熙店也不会马上歇业。由于已经申请了仲裁,且已被受理,在仲裁裁决书下达之前,春熙店还将继续营业。至于之后的情况则要看裁决书的裁决内容。
裁决期限 一般在5个月左右
成都某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由于经济仲裁是“一裁终审”制度,因此在审理上比较谨慎,时间周期较长。自仲裁组庭之日起,裁决期限一般在5个月左右。可以预见,一旦双方进入仲裁程序,时间将会非常漫长。
虽然申请仲裁可能会为太平洋百货进一步谈判争取一定的时间,但此举也被认为是太平洋方面的最后一张王牌,显然他们对合作的前景并不十分看好。江庆能告诉记者,太平洋春熙店已经为元旦的促销制定好了计划。但据了解,太平洋骡马市店和春熙新馆的元旦期间促销政策已经发布,春熙店的促销方案只公布到今年12月31日。时至今日促销方案仍“引而不发”,对进一步合作的不自信或许是最大的原因。对此,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事态的进程。本报记者 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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