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植入广告论”不靠谱
□吴为忠最近,冯小刚对《非诚勿扰2》中的植入广告,又一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冯小刚认为:“植入广告对中国电影有益处。 ”但在表达此观点的同时,却对电影院 “植入广告”非常愤怒,《非诚勿扰2》在放映之前,贴片广告就有20分钟。当冯小刚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他首先将矛头指向了电影院:“这前20分钟的贴片广告算我头上,我觉得不对。 ”
听了冯小刚的这番辩词,我觉得很纳闷,这不是有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味道。电影院之所以能够如此不顾观众的感受,肆无忌惮地在影片放映前植入20分钟的广告,还不是受到植入广告的影响所致。既然你也对电影院的“植入广告”如此愤怒,那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应该对自己影片中的“植入广告”有所顾忌?
由“植入广告”想到“违法广告”。12月7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报的29则违法广告中,改版后的赵忠祥版“长城利脑心片”广告再次上黑榜。“媒购委”认为,该广告违反了 《广告法》,赵忠祥的“广告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果按照主管部门对违法广告的认定标准,《金婚2》中那些广告语中是否“也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现在,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屡见不鲜,拒不认错的一个主要原因除了缺乏辨识度外,唯利是图是虚假广告泛滥最根本的原因。看来,影视主管审片部门除了内容审查外还要加上一条职责,这就是对植入广告是否虚假和违法的审查。不然的话,如果植入的广告是虚假违法广告,主管审查的部门是不是也要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植入广告论”到底靠不靠谱,关键还是要有谱,这个谱应该由主管部门来制定,无谱必将无序,很难保证虚假广告不乘虚而入。对于越来越无谱的植入广告,主管部门要赶快制定出一个规范植入广告行为的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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