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伪造电信3G上网卡案开庭 10人受审
中新网金华1月12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吴挺笑 郑艳)10名年龄在24至36岁之间的被告人从获取AN、AAA或AKEY等相关码到制作3G卡再到淘宝网上销售,通过网络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食物链。10人又将电信AN码、AAA码写入空白的UIM卡制成3G卡,用于水货手机上网,从而提高3G卡销量,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于1月11日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例伪造电信3G上网卡的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年龄在24至36岁之间,其中大学文化7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各1人,分布在浙江、广东、黑龙江、江苏、江西等多个省份。
被告人鲁泽钧、俞海荣案发前分别是电信培训师及电信下属企业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员工,鲁泽钧应下家要求,向俞海荣询问是否可以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供电信号码的3G上网卡账号(AN码)、密码(AAA码)或语音鉴权信息(AKEY码)等相关码。
2009年6月至9月期间,俞海荣利用负责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进行CDMA的集中码号资源系统的维护的便利,将1114个电信号码的AN、AAA或AKEY等相关码以2000元的价格提供给鲁泽钧。
鲁泽钧将上述相关码以代为查询或连同3G交费卡一同出售的方式,出售给被告人邱昌盛、雷鸣等人,邱昌盛、雷鸣两人通过网络又转卖给骆立福、周胜驹、陈欣炜,骆立福、陈欣炜又转卖给张国忠、林良意、许华方等人。张国忠、林良意、许华方利用读卡器和写卡软件将购得的AN、AAA码写入空白的UIM卡,复制成仿造的3G卡,并在淘宝网上销售给他人。
同时,被告人骆立福在义乌市经营义乌前洪营业厅,再到电信义乌分公司领取3G资费卡时,从电信工作人员的电脑里窃取了部分3G卡的AN、AAA码。被告人张国忠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许华方用于伪造3G卡的读卡器和写卡软件,并通过网络传授如何使用仿造设备和软件。
上述3G卡及相关码通过互联网被数次转卖后,被他人用于仿造3G卡进行上网,产生大量与被复制的母卡交叉的话单,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造成324万元损失。
2009年9月至11月,10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退出部分赃款102万余元。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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