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终端软件禁止排斥
本报讯 (记者 徐瑞哲 实习生 冯瑶)《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昨天公示,至本月底前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行业规范》分为八章,其中禁止强制捆绑、软件排斥、恶意拦截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安全软件”一章中,规定除恶意软件外,不得提示或引导用户针对第三方软件进行拦截、禁用、删除、卸载等操作。这份规范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新浪、搜狐、腾讯、百度、第一视频、优视科技、360、金山、瑞星、暴风影音等企业代表及法律专家研究起草。互联网终端软件包括安全软件、浏览器、即时通讯、下载分享、图像处理、媒体播放、网络电视客户端、游戏娱乐等软件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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