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3-23 02:36:08

赶集网被指下线广告不退款 回应称按规范处理

  继被传高层动荡、大规模裁员、资金吃紧面临关闭等消息后,赶集网与代理商之间的矛盾又浮出水面。
  近日,赶集网多个区域代理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赶集网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下线代理商广告却不退余款的情况,导致部分代理商蒙受损失。在接到客户投诉后,赶集网下线代理商所受理的广告,但并“没有出示任何投诉证据”。
  针对赶集网涉嫌违法克扣代理商广告费的问题,赶集网相关负责人在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中称,赶集网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会严格审核广告,如果涉及下线,也会按相应规范处理。
  近日,赶集网沈阳区代理商——沈阳易一微博)认为,现在我国的合同法还没有明文规定代理方方面的详细条例,因此一切以合同为主。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在合同中通过双方协定进行规范。待双方签字生效后,一切以合同为基准。但若合同中有广告方提供虚假信息,代理方承担全部责任,网站方面没收全部投入资金等条款,按照法律公平公正原则,是属于无效条款的。
  因此,于国富表示,无论赶集网与代理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此项目条款,没收全部资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代理方可以运用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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