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张平:中国著作权侵权赔偿额偏低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自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备受关注,焦点之一就是侵权法定赔偿数额多高合适。对此,参加此间召开的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的中外业界人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对于修改草案规定的赔偿额100万元以下是否合适的问题,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指出,尽管中国也有一些侵犯知识产权赔偿额高的案例,但从国际大环境来看,中国规定赔偿额确实偏低。
中国现行专利法确定的赔偿额上限为100万,商标法确定的赔偿额为最高50万,目前商标法的修改草案拟将这一额度提高到100万,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也进行了同样的调整。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结合平时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指出,目前权利人普遍感觉到赔偿远远低于诉讼请求。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李琛教授则指出,在转型时期,法律不必做出过度回应。如果著作权保护过度严格,会制止传统产业探索新模式的热情。另一方面,法律也不必为了降低互联网企业的义务成本,贸然设置过多的法制许可或强制性的集体管理。
“面对不现实的未来,法律坚持基本的原则,静观其变,无为而治可能是最好的平衡。”李琛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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