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9-18 09:16:24

关闭“百度文库”诉求被驳回

http://i2.sinaimg.cn/IT/cr/2012/0918/2933419576.jpg
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昨宣判 索赔180.7万元 判赔14.5万元
  本报讯 (记者薛松)昨日,沸沸扬扬的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宣判,一审驳回了作家维权联盟此前提出的 “关闭百度文库”及在百度首页道歉等诉求。据悉,此次诉讼共涉及14个案件,其中7起被驳回,另7起案件中,法院共判令百度向版权方补偿损失14.5万元,驳回了原告此前180.7万元的高额索赔。这次版权纠纷也引发了大量话题,韩寒再次成为焦点。此前的韩寒因为声讨百度而获得大批支持者,出人意料的是,韩寒最终通过博客建议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和解,以便达到双赢,探讨出最佳的解决方法。

  事件:

  作家联盟向百度文库索赔180.7万元

  由于涉及韩寒等知名作家的作品,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早在立案之日起,就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原告不但提出了180.7万元的高额索赔,还要求关闭百度文库,这引发了网友抱怨“再也没有免费小说看”。

  据了解,“百度文库”是百度公司向网络用户提供的可以上传、在线阅读、下载文档的平台,不直接向网络用户提供内容,而是提供一种网络服务,性质上是一种文字作品信息储存空间。

  昨日的庭审结果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据悉,此次诉讼共涉及14个案件,其中7起被驳回,另7起案件中,法院共判令百度向版权方补偿损失14.5万元,驳回了原告此前180.7万元的高额索赔。

  法院审理还认为,“百度文库”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平台,不负有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事先审查、监控的义务,一审驳回了作家维权联盟此前提出的 “关闭百度文库”及在百度首页道歉等诉求。

  焦点:

  “百度文库”要不要关闭

  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诉求,也引起了大量网友争议。许多网友认为,如果只是因为个别用户上传文档的侵权问题就关闭百度文库,这对于文库的广大用户并不公平。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般不负有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事先审查、监控的义务,通常采用被侵权人通知,再及时删除侵权作品的方式来制止侵权。因此,“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韩寒本人也在博客中声明,不赞同维权联盟代理律师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诉求。而是希望百度文库更加壮大,创造出合理互利模式,造福更多作家和使用者。韩寒还建议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能够和解双赢,探讨出更好解决方法。

  三问维权:

  1.韩寒作品值多少钱?

  相比去年的诉讼要求,作家维权联盟在本次诉讼书中将韩寒三部作品的要求赔偿金额从11.31万元提升到75.4万元,翻了六倍多。三部作品分别为30万元、25.4万元、20万元,单篇作品已超过了去年诉讼索赔总额11.31万元。

  在法庭上,韩寒一方的代理人称百度的侵权行为严重,应按最高额进行赔偿,并提出按照2000元每千字计算。但百度认为,韩寒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赔偿损失无事实依据。

  昨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决百度向韩寒赔偿8.38万元,但驳回关闭百度文库诉求。

  2. 双方将实现利益分成?

  百度的侵权责任到底有多大?在互联网知名律师于国富看来,百度文库适用法律规定的“避风港”,其本身并不侵权。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认为,“解决版权问题,合作是比较好的选择,同时也是版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交易成本最低的选择”。在众多法律专家及业内人士看来,版权方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纷争能否妥善解决,依靠的是双方共商合作共赢之道,而非矫枉过正地要求关闭百度文库。

  韩寒曾经发博文《致李彦宏的公开信》称,“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对于整个出版界和商业网站而言,真正的“双赢”在于,百度既可以成为广大网友共享文学资料的平台,又可以为作家带来部分收益,让作家们在苦命写书之余可以“晒晒太阳玩玩泥巴”。

  3.谁是最大受益者?

  有媒体报道称,作家维权联盟注册名为“亚华智权资讯有限公司”,实为专业诉讼公司,其法人代表贝志诚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承认公司的法人属性而非公益机构,以靠代理各类作家诉讼为盈利方式,以赔偿金额的20%作为服务费,并宣布四五年要打1000场以上官司以保证公司收入。

  除了百度,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还在今年2月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美国苹果公司的侵权诉讼,指控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在未经作家许可和同意的前提下,销售多位作家的作品。

  全部三批诉讼涉及作品共60多部,索赔金额将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闭“百度文库”诉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