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9-19 09:32:03

美律所The Rosen Law Firm起诉新东方

  北京时间9月19日上午消息,美国律师事务所The Rosen Law Firm周二发布公告称,该事务所对新东方发起的集体诉讼登记截止日期为9月21日,提醒有意参加对新东方诉讼的投资者在此之前与其取得联系。

  此前,The Rosen Law Firm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购买新东方美国存托股份的个人和实体,在美国地方法院对新东方提起了集体诉讼。

  它在诉状中称,由于新东方发布了虚假或有误导性的消息,该公司及部分高管涉嫌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规定:1)新东方错误地将旗下一家子公司的业绩并入到该公司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财务报表中;2)新东方对旗下特许加盟店的所有权归属陈述存在失误;3)某些特许加盟店的费用被夸大;4)新东方运营的学校都属于国有;5)因此,新东方提交SEC的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The Rosen Law Firm的诉讼认为,在这种负面信息流入市场后,新东方股票的价值大幅缩水,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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