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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状告“瑞星”不正当竞争索赔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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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2-20 22: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奇虎公司因不满瑞星对自己旗下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产品的不实描述从而给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带来负面影响,近日将瑞星公司诉至法院,站上被告席的还有北京中关村的某科技公司。此案现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p><p>原告诉称,原告奇虎公司是专业计算机安全软件生产和服务企业,两被告也是专门从事计算机杀毒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原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原告旗下的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产品,是向用户完全免费的电脑安全软件,均合法取得公安部核发的检测合格证书与销售许可证,也深受广大网民喜爱。</p><p>2010年2月2日,两被告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瑞星揭露黑幕:奇虎360给用户装&ldquo;后门&rdquo;》的文章,说:&ldquo;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lsquo;后门&rsquo;,更为可怕的是此&lsquo;后门&rsquo;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rdquo;两被告更恐吓用户,并在其客户软件上,不时出现弹窗,传播说: &ldquo;瑞星揭露免费安全软件黑幕&rdquo;、&ldquo;360安全卫士为用户装&lsquo;后门&rsquo;,可能被黑客利用,面临极大风险。&rdquo;等。原告认为,被告采取上述宣传完全是捏造事实,污蔑原告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被告的这些言论给原告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原告形象的严重诋毁;使广大消费者对原告产品产生怀疑,对该产品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原告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p><p>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廖海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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