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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分享还是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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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2-21 12: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谷歌说要走了,百度笑了。搜索引擎笑了,传统媒体哭了。</p><p>其实不光是传统媒体着急,一些以内容制造为主要盈利模式的新媒体&mdash;&mdash;网站也开始坐不住了。他们发现,以搜索的名义,网友在他们网站发表的言论正在与时俱进地被新兴的搜索引擎&ldquo;完全分享&rdquo;,他们被搜索引擎取代了&mdash;&mdash;网友无需登录信息源网站就能找到几乎全部信息,这也就意味着,靠点击量来获得商业利益的模式遭到了致命一击。</p><p>2009年的最后一天,醒来的&ldquo;大众点评网&rdquo;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生活搜索引擎公司爱帮网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已经是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的第三次交锋。</p><p><strong>谁动了我的奶酪</strong></p><p>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的第一次交锋要追溯到2007年末。</p><p>2007年年底,大众点评网发现定位于生活搜索的垂直搜网网站爱帮网未经许可,收录了自己网站上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函告爱帮网要求立即删除疑似侵权内容,但爱帮网复函坚称自己是搜索引擎类技术服务,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而拒绝删除。</p><p>此后,大众点评网于2008年4月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著作权侵权为由提起诉讼,2008年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p><p>半年之后,海淀区法院又审理了另外一起类似的案件。2008年11月,携程起诉旅游搜索网站&ldquo;去哪儿&rdquo;剽窃其酒店点评,2009年1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ldquo;去哪儿&rdquo;网站侵权成立,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公开道歉。</p><p>同样是内容商起诉行业内的垂直搜索,同样是该细分领域的领先者提起诉讼,同样是垂直搜索败诉。两场官司引发的,是对垂直搜索模式的质疑。</p><p>垂直搜索模式和通用搜索最大的区别在于引用内容。以谷歌、百度为代表的通用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中除了内容明显简短概括,来源网站的名称和链接更是作为主体,被放置在最显著的位置,也就是说如果想要获得详细信息,必须点击进入来源网站。而垂直搜索引擎的显示结果则是直接系统性地提供信息源网站几乎全部内容,只是在下方放置了一个不甚清晰,极易被忽视的来源网址。这种形式使网友不需要浏览原网站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信息,这就直接导致搜索无法给原网页带来访问量,显然,&ldquo;以搜索的名义&rdquo;,垂直搜索动了内容商的&ldquo;奶酪&rdq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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