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账户
查看: 471|回复: 0

文化部明确网吧连锁标准:注册资金不少于5千万

[复制链接]
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2-24 04: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publish_helper name='原始正文' p_id='2' t_id='1' d_id='3874196' f_id='2' --><p>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 周玮) 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健康发展,文化部日前公布《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指南》。</p><p>  《指南》明确,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二是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三是符合连锁经营组织规范;四是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p><p>  根据这一《指南》,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应向总部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查,颁发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依据文化部2003年《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批复的全国连锁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向文化部直接提出认定申请。</p><p>  《指南》明确,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将年审申报材料递交文化部,由文化部对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审合格的企业在认定证书上加盖专用章,对年度认定不合格企业的停止其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资格。企业对认定结果或年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后一个月内,向文化部提出复核申请,提交复核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受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作出复核决定。</p><p>  所有经审批认定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均在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进行公示。</p>        <p>相关阅读:</p><p>《口袋精灵》神秘地图天空之城闪耀上线</p><p>《妖姬无双》邂逅水晶骷髅王新年大吉</p><p>《飘渺仙剑》寅虎闹新春落幕 大奖名单放出</p><p>《石器战争》2月24日公测 带您进入石器时代</p><p>《海岛帝国》谁说内政文官不能主宰战斗</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户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黑屋|手机|网络实验室 本站服务器由美国合租以及IDCLayer国际数据提供!!!

GMT+8, 2026-6-20 05:30 , Processed in 0.009714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