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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学奖改规矩了首次有请网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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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3-2 12: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昨天,中国作家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中国作家网发布了最新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与此前实行的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最大不同在于,评委会首次吸收在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中文作品参加评选。此外,在评奖程序上新增加了参评作品公示和备选作品公示环节。新条例还要求评委在同一奖项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据称,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今天正式启动,本届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p><p>在评选范围上,往届的鲁迅文学奖评奖规定,凡在评奖年限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均可参加评选。惟独将网络文学作品拒之门外。此次,评委会首次吸收网络文学作品,凡在经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中文作品,均可参加评选。据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并非所有网站都拥有,目前国内千余家网站中,核发许可证的仅有百家,如千龙网、盛大网络、网易等。</p><p>鲁迅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目前已举办了四届,其中作家何建明、韩少功、迟子建,诗人于坚,评论家雷达、李敬泽等人获此殊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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