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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组织管理办法上报 第三方支付将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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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2: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历时5年,3易其稿的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下简称 《办法》)已经递交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相关人士透露,《办法》将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设立准入门槛和风险管理措施。而在《办法》出台之后,不仅现有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依据规定来调整自己的公司结构,而且还可能会有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第三方支付机构。

如果一切顺利,《办法》有望于年内推出。该人士透露。

定调第三方支付

实际上,早在2005年,央行支付结算司就出台了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包括银监会、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相关机构征求意见。

但当时网络电子交易规模比较小,大约只有上百亿左右,再加上各方对监管意见并不统一,国外也没有什么好的经验,所以就没有正式出台。没有想到这几年网络电子交易呈几何级数增长。一位接近央行人士称。

2007年,人民银行再次修改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而且当年央行支付结算司在首次编写的 《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6)》中明确提出,即将正式发布实施《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并出台《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网上支付服务市场。

接近央行人士告诉本报,第二版的《办法》草稿中将支付清算组织简化为全国和省内两类,其注册资本中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为1亿元和3000万元。

而易宝支付副总裁联合创始人余晨指出,第二版的《办法》中主要规定了对支付机构的风险监管框架。除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之外,还包括数据备份以及诸多的技术要求。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许罗德表示,很多具体细节亟待新办法有一个清晰的规定,最典型的就是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例如,是否有个别的支付平台会允许你无限次地试他的密码,直到进入为止?还有支付公司是否把每笔交易明细都交给银行?因为银行在做实体交易的时候,在哪里买的东西都很清楚,但是在网络中,很多交易是无法追踪和查证的,必须要支付公司配合银行收集信息。

这些都应该在新的监管规则当中体现。许罗德称。

同时,新规则将有助于各方厘清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定位。

第二版的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草稿中曾明确支付清算组织是公司制非金融企业法人,支付清算业务许可证由央行核发,有效期五年。

2009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宣布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同月,央行筹建的全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事项协调会召开。

此举被业内理解为央行发放支付业务牌照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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