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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网店实名制”而来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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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3: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7月1日起网店实行实名制。北京市工商局称,7月1日新规实施后,网店要以实体店模式申请登记等要求可能被打破。对于是否收税收多少税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均未明确表态。

网店要实行实名制了!自从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引来了众多网友及网络店家的热议。有人说这是政府要征收税费的前兆,有人说这是与民争利,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电价的利益。总之,有人说好,有人说坏。

笔者认为,对网络商店进行实名制管理,保护商家与消费者的利益,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历史必然的趋势。根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其中淘宝网共有1.7亿注册用户,2009年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大关。在这样繁荣的商业环境下,也时常会出现投诉无门的情况。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一直都有一套自行监管的体系,正品保障七天退还等,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存在的。但是,这些要求都是一店家的自觉为前提,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对于那些欺诈消费者的奸商,甚至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骗子,都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才会出台《办法》以保障消费者与店家双方各自的利益。

但是,自从《办法》出台以来,我们听到的大多都是质疑的声音,有人说政府这是打击自主创业;有人说这样会提高商品成本,不符合网店低价微利的经营模式。笔者身边也有一些朋友在经营网店,门槛低、启动资金少、运作灵活是大家选择网点经营的原因。其实《办法》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只是单纯地出台一项政策法规,也不会引起这么多的质疑,但民众心中的最大的担心,是《办法》仅仅是一开始,随之而来的各种名义的收费,尤其是现在国家工商局和税务总局对于税收问题,均未明确表示,这无疑增加了人们的不安与揣测。如果政府真的决定对网店正收一笔所谓的注册费和现在实行的4%的增值税,恐怕很多店家都要选择关门歇业了。即使继续经营,这些增加的成本费用,也会以不同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造成的贸易条件恶化,最后还是要消费者和店家共同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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