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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开心案二次庭审结束 “开心笑脸”成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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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5: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凰网科技讯 6月30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3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千橡互联和千橡网景作为共同被告出席庭审。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不过由于国家相关规定,开心网不能同时得到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因此,开心网对侵犯商标权这一项撤销。

开心网认为笑脸加开心网文字组合是自己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标志,虽然千橡后来有所改动,但依然存在侵权行为。笑脸和开心网的组合本身在网站领域是独一无二的,是由开心网自己独创的。尤其是开心网的字体也是经过开心网自己独创的摆放方式、组合方式。

同时,开心网对谁在运营被控侵权开心网提出异议。认为由于是千橡互联提供了域名,而客服人员也一直宣称是由千橡互联运营,因此认定千像网景与千像互联是在共同运营假开心网,而不是由千像网景独立运营。对此原告坚持是由千橡网景在运营。并辩解称现在两个开心网是两个公司分别运营的网站,不存在真假之分。

虽然争岐颇多,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最终法院宣判由法官在庭后继续与双方进行调解的工作,如果调解不成,合议庭再对此案件进行庭议,宣判的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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