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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书面表态:愿与中国银联共推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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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清算支付寡头VISA和中国的银行卡组织垄断巨头银联间的战争进退维谷,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外界一般认为,这是针对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出台的规则。但资深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办法的出台,或许为VISA等机构以新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可能。

我们正在密切研究和关注。VISA有关人士谨慎表示。

一个多月前,全球最大的银行卡组织VISA向全球会员银行发函要求,8月1日起,凡是在中国海外受理带VISA标识的内地双币种信用卡时,不论是刷卡消费还是ATM取现,都不得走中国银联的清算通道,违者重罚。

可谓八年情谊,一朝翻脸。VISA于1993年进入中国,但迟迟未能打开局面。2002年,中国银联宣告成立。由于外资不能参与中国的清算业务,而中国银联缺乏境外清算渠道,遂联手国际卡组织发行双币种的双标识信用卡。除携手VISA外,它与万事达(即MASTERCARD)、美国运通等亦有合作。

这一富有中国特色的卡种,发行至今约八年。但随着中国银联在全球的逐步扩张,双方渐渐貌合神离。VISA的要求一旦实施,约5000万张VISA双币种信用卡的持卡人或将遭遇损失,发卡银行亦面临违约风险。

不过,VISA们貌似凶猛,实则充满对中国市场的失意,制裁措施实际效果也可能有限。

纷争乍起,对与银联未来的合作,VISA尚不愿放弃。VISA方面通过书面回复本刊记者,VISA与银联过去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今后仍将通过各种方式,继续推进电子支付行业和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

开放新战场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承认国内正式的清算组织不限于银联一家。

所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被认为是指向第三方支付,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该办法的意义在于,以往未向外资开放的人民币支付系统现今终于开了一个口子。一位商业银行高管表示,这一办法的核心在于允许非金融机构设立账号,相当于具备了除放款功能外的银行部分业务功能,业务规模远远大于VISA等卡组织原先的业务范围。不排除VISA会申请资格。他说。

根据办法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银联、VISA等卡组织所从事的是传统的支付,该办法主要是针对新型的支付业务。不过,银联、VISA等卡组织也已经开始在做新型的支付业务,只是规模很小。一位银行信用卡高管说。

他认为,VISA应该会专注于做清算渠道,将会积极联合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自己在全球的清算渠道优势,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在国外的清算服务。长远来看,POS机的清算网络,将会逐步被互联网、手机支付等新型的支付方式所取代。这对银联极其不利。而中国第三方支付在国际上却缺乏渠道,所以一定会跟VISA等组织联手。200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年度交易规模已达6000亿元。业内预测到2012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超2万亿元。

第三方支付对外资的开放,意味着VISA等卡组织亦有可能从传统的银行卡支付业务,转向新型业务突破。

支付清算并不在中国金融开放的具体承诺在内,但北京大学中国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朝辉亦指出,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机构在技术上、管理上已成熟,具有逐步开放的条件。开放范围不仅针对外资,也针对内资民企。

作为特殊时期VISA和银联合作推出的双标识卡,未来或许将淡出历史舞台。这恰是一月前VISA和银联的纷争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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