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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员先做用户?网络捆绑营销引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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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9 09: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泡泡网资讯频道11月17日 2011届的校园招聘即将拉开帷幕,但不少打算应聘互联网公司的学生却遭遇不少“霸王条款”。“想应聘互联网公司职员,需要先成为其产品的注册用户”,这样的捆绑式营销规定引来众多不满的声音。

互联网运营商招聘需事先成为注册会员(网页截图)

捆绑营销策略被指“太霸道”
近日,不少2011届的大学生在投递简历应聘时发现,某些互联网企业的在线投简历渠道直接与产品挂钩。这样的捆绑营销策略引发诸多不满。
“就拿腾讯来说吧,如果要申请职位,就必须用QQ账号登录,在投递简历的同时也直接被加入进 QQ校友社区,如果QQ校友没有头像照片,简历中的照片还会直接复制到QQ校友中。”一位打算投递简历的学生表示。
经调查,这种“想应聘互联网公司职员,需要先成为其产品的注册用户”的捆绑营销策略并不少见。似乎已成为互联网运营商的惯用手法。不少网友认为“个人信息与企业推销的产品联系在一起,这样的做法太霸道了”。
腾讯校园招聘页面上确实标识着:“注册简历将同时注册进入QQ校友社区,这样就可随时得到最新的招聘信息。”
除此之外,另一家互联网公司新浪也在其招聘页面上标注,在线提交简历需要使用新浪邮箱账号前缀、新浪通行证、UC号码登录新浪招聘系统。同时,网易等公司的职位应聘也要先以网易账号登录,没有账号还要重新申请。
但也有网友认为企业的这种行为无可厚非,目的之一是为了让应聘者更多的了解企业及其企业文化,“你总不能想别人的公司收一个对自己公司完全不了解的人吧?”,“你不做用户,怎么知道企业文化,怎么了解企业?”
强制做法欠妥 难用法律约束
对于互联网运营商的这种捆绑营销做法,业界人士认为确实存在强制色彩,虽然没有恶意但终究欠妥。
该人士表示,校园招聘不仅是企业找到员工的途径,更是进行产品渗透的方式。学生在择业与企业捆绑推广其产品的博弈中,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为面对职业机会的诱惑,大学生往往很难抵挡。
这种做法是否有侵犯应聘者权益的嫌疑?上海汇创律师事务所王玮律师表示,由于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法律对于互联网行为的约束能力还非常欠缺,目前个人对于一些企业欠妥的行为只能表示不认同,从法律层面上很难进行追究。
“只能期望企业加强自身行为的规范,更多的考虑用户感受,停止这种只为自身利益着想的短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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