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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诉销售商案开庭 连邦软件称追加金山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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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20 01: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echWeb消息】12月7日上午消息,“金山毒霸被指虚假宣传 王海状告销售商”一案今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海代理律师认为金山软件在其官网上显示的多项数据和承诺均失实,属欺诈行为,要求被告连邦软件赔偿11165元,连邦软件要求追加金山公司为第二被告。
原告王海的代理律师认为,金山软件在其官网上显示的病毒、木马识别率、查杀率多项数据和承诺失实,属欺诈行为。故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货款22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货款一倍的赔偿金220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保全公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725元(上述三项共计11165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追加金山公司为第二被告,表示公司并无主观故意做虚假宣传,并提出原告诉请中的公证费过高,并不合理。
此前,王海起诉称,今年5月17日,他在连邦公司杭州旗舰店购买了一套“3年2用户版”的金山互联网安全组合装金山毒霸。但他查证发现,虽然4月金山公司官方网站上发文称,“从数次通过国际权威的VB100认证,到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但他在AV-C国际认证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结果却是:最新的2010年2月发布的测试报告中,金山毒霸的病毒检测率仅为81.8%。这个数据在所有参与检测的20款产品中,病毒检测率排名最后一名。在AV-C官网上列出的2009年的测试报告中,金山毒霸的病毒检测率为86.4%,名列倒数第二,并不存在“全球第一”的情况。
为此王海认为,金山公司对其产品金山毒霸“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的宣传为虚假宣传,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北京连邦软件公司作为涉案产品的经销商,对金山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他起诉要求两被告返还购货款220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购货款一倍的赔偿金220元。
据悉,AV-Comparatives是一个国际性的独立测试机构,因提供针对计算机安全产品的综合性与客观性评测结果而闻名。
此后,金山公司发来声明称,在《金山毒霸成就“全认证”辉煌 成首家满贯云杀软》一文中,提到“从数次通过国际权威的VB100认证,到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 ”,由于工作人员笔误,遗漏了一个“速”字,实际应为“从数次通过国际权威的VB100认证,到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速率全球第一 ”。(李晴)
案件背景:
原告:王海,王海热线网络负责人
被告: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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