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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宽网店名称登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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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20 2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王民 通讯员胡燕妮报道 广东网店发展迅速,同时去年互联网投诉5683件,同比增加1.4倍。6日,广东省工商局称,将采取五措施推进网络商品质量及服务监管。放宽网店名称登记限制,鼓励开办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启动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供公众查询。

店主住所可登记为经营场所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称,个人网店经营门槛低、成本小、经营灵活,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广东对此予以鼓励,对符合登记注册基本条件的网店,工商部门鼓励开办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等个性化词语作为名称字号;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在名称字号中使用阿拉伯数字等。

对网店开办者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广东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将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广东还允许使用与经营者经营项目相一致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用语;允许在经营范围中,加注网址、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编号、网站备案编号等,经营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营业执照上公示自己网店的有关信息。

投诉增1.4倍,建官网应对

6日,冯副局长还介绍,广东网络市场发展迅速,同时有关投诉也急剧上升。据广东省消委会统计,2010年全省针对互联网的投诉5683件,同比增加1.4倍。

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夸大产品功效;商品质量不三包;低价诱购,实际收到的商品却是二手货或假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等。

据透露,广东即将启动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软、硬件招标,将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完成该平台软件的开发测试并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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