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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控诉帖 三网民被控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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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4-17 17: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publish_helper name='原始正文' p_id='2' t_id='1' d_id='4066502' f_id='2' --><img alt="林秀英手持女儿出事那天的日历,上面写着:“严晓玲出事了,被一男子打电话叫出去”。" src="http://i1.sinaimg.cn/IT/2010/0416/20104169143.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林秀英手持女儿出事那天的日历,上面写着:“严晓玲出事了,被一男子打电话叫出去”。" />林秀英手持女儿出事那天的日历,上面写着:“严晓玲出事了,被一男子打电话叫出去”。<img alt="范燕琼女儿林静悒称母亲无罪。" src="http://i3.sinaimg.cn/IT/2010/0416/20104169231.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范燕琼女儿林静悒称母亲无罪。" />范燕琼女儿林静悒称母亲无罪。<img alt="有网友到马尾法院要求旁听。" src="http://i3.sinaimg.cn/IT/2010/0416/20104169257.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有网友到马尾法院要求旁听。" />有网友到马尾法院要求旁听。<p>  本版撰文/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何华高</p><p>  这是一起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案件。福建三位网民因替死者家属网上发帖控诉当地警方,被警方认为虚构事实、诬告陷害,并被控以涉嫌“诬告陷害罪”。</p><p>  今天上午,此案的第三次审理在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庭。4月12 日,信息时报记者在马尾区法院了解到,围绕第三次开庭,作为“严晓玲死亡事件”中的承办单位之一的闽清县公安局正式向法院出具了一份指控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该局执法公信力的书面报告。</p><p>  <strong>严晓玲之死</strong></p><p>  <strong>夜半溜出家门 次日裸死医院</strong></p><p>  “她是活着出去的,相隔一天却得死亡的消息。我女儿那么年轻生前又没有什么疾病,好端端的一个健康女孩子短短一天就出现意外死亡?”福州闽清县“严晓玲死亡事件”中死者的母亲林秀英说。</p><p>  林秀英是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开食杂店为生。这个今年49岁,看上去已年过花甲的妇女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严晓玲在家排行老大,死时年仅25岁。林秀英告诉记者,严晓玲读到初一就辍学,后来结识同镇人聂志雄,在聂的引荐下到设在当地文化馆旁边的丽歌KTV做领班。不久,严晓玲与有夫之妇聂志雄同居,聂曾因吸毒多次被劳教。</p><p>  林秀英说:“2008年10日14时,聂志雄打电话叫我女儿出去,我坚决反对她出去,女儿一下子心事重重,晚上10点聂再次打来电话威胁我女儿,女儿背着我溜了出去。这一夜,我打了20多次她的手机、小灵通都是关机。等到第二天晚上10点的时候,却传来女儿严晓玲的死讯。我赶到医院时,发现女儿赤身裸体躺在医院里。”</p><p>  当时女儿的惨状让林秀英顷刻晕厥在地。“头发散乱,两手腕有黑五指手印。”林秀英苏醒后甚至还听到医护人员议论说,“阴道内有精液,阴道口无法收缩,估计遭人轮奸。”这些加剧了林秀英的悲伤和怀疑。</p><p>  2008年2月25日,距离严晓玲死亡后14天,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书病理诊断称,死者严晓玲输卵管妊娠并破裂。闽清县公安局同年3月3日出具的法医鉴定书也称,死者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过,这一结论遭到了林秀英的质疑与反对。随后,林秀英多次到县、市、省甚至北京,要求严惩凶手。</p><p>  <strong>网友助控诉</strong></p><p>  <strong>代发帖拍视频 掀网络质疑潮</strong></p><p>  林秀英说,自己的不断上访,引起了被人称为“公民代理”、“赤脚律师”范燕琼的关注,喜欢帮人的游精佑和为弟弟吴昌龙“福清纪委爆炸案”鸣冤的吴华英也加入了这一行动。</p><p>  2009年6月,范燕琼将林秀英提供的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网站。该文称,丽歌KTV是闽清县公安局某刑警队长、某治安科长和县检察院某检察官伙同“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开的,造成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p><p>  同年6月24日,福州市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辟谣: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几名官员并未在丽歌KTV参股;林秀英并非状告无门。</p><p>  而在6月24日,另一位网民游精佑找到林秀英,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视频。另一名在场人员吴华英则将它放到了其它网站。</p><p>  <strong>助人反被告</strong></p><p>  <strong>网文捏造事实? 警方称其诬告</strong></p><p>  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替人上网发帖喊冤竟然会被诉之以“诬告陷害罪”。2009年6月26日起,范、吴、游等网民先后被行政传唤,接着被定性为“诬告陷害罪”。在第一次开庭后,闽清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严晓玲死亡事件’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我局执法公信力”的书面报告,作为补充证据送到马尾区法院。</p><p>  这份书面报告在列举了4条意见后表示,“网文捏造事实,通过贬损我局林宗颖副局长、邱吉谓副局长以及民警魏梦轩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损害我局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使我局的人民满意度下降。”</p><p>  根据记者掌握的一份印有指模的“马尾区公安局询问笔录”显示,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吉谓和林宗颖均认为,严晓玲事件被网络恶意炒作,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和人格。邱吉谓分管该局信访和法制等工作;林宗颖分管该局刑侦工作,也参与了严晓玲死亡事件调查。</p><p>  2010年3月10日,闽清县纪委还针对网文所指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他人合股在闽清县文化馆开办“丽歌”KTV的问题专门发了文件并送马尾区法院作为补充材料,文件表明网文所指人员并无违法违纪情况。</p><p>  对于当地公安和检方的这一指控,范燕琼显然不赞同。她表示,两篇文章的全部内容都是根据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提供的材料和讲述的内容撰写而成的,没有夸张,没有捏造,她只是 “代人行书”。</p><p>  律师林洪楠认为,诬告陷害罪必须是捏造事实,即无中生有,任意虚构和编造根本不存在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国家机关作虚假告发,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而范、吴、游均不是有意诬陷。</p><p>  马尾区公安局询问笔录显示,2010年3月4日,闽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陈其健在接受调查时表示,网文给闽清县公安局造成很大影响,严晓玲死亡案公安局受理后经法医鉴定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根本不是被人轮奸致死,而聂志雄根本不是黑社会,顶多就是个吸毒的。</p><p>  马尾区公安局询问笔录还显示,认识聂志雄的闽清县公安局民警高辉则表示,聂志雄的父母知道儿子吸毒,平时不务正业,多次到当地派出所要求抓儿子去戒毒。民警魏梦轩表示,他们法医尸检时没有发现林秀英所说的尸表有伤痕。聂志雄的父亲聂尚铿说,儿子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经营KTV。聂志雄在“严晓玲死亡事件”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送往戒毒所。他承认与严晓玲的同居关系,并称严晓玲是病死的。聂志雄还表示,严晓玲在病死的当天上午,其弟弟严闽还为她送来了止痛药,她把药吃了,吃完了还说不舒服。</p><p>  <strong>三网民上庭</strong></p><p>  <strong>气氛剑拔弩张法官讳莫如深</strong></p><p>  这起案件于今日上午在福州马尾区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据悉,第一次庭审从早上8点30分,持续到晚上8点,气氛一直剑拔弩张。第二次开庭是在2010年3月19日,据游精佑的妹妹游碧嫣说“从开庭到闭庭前后只有5分钟时间”。</p><p>  范的辩方律师认为,范燕琼3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之罪。范燕琼只是为林秀英的上访代书。代书者没有能力去核实事实真相,“如果要代书人核实,那么写上访控告材料内容不实的,是不是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辩方律师还认为,范燕琼等3人为林秀英写材料、拍视频,并通过互联网传播,只不过是想引起政府的重视,并没有诬陷他人的主观故意。</p><p>  第三次开庭会是什么情况呢?在围绕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3位网民是否触犯“诬告陷害罪”,是否会被定罪,马尾区法院主审法官显得讳莫如深。</p>        <p>相关阅读:</p><p>《封神无敌》新服“六道轮回”及两大新任务</p><p>欢动 签约《黄金时代》横刀立马,富甲天下!</p><p>救青海灾民需团结  玩《封神无敌》要联盟</p><p>揭开《魔晶幻想》天空之城的能量秘密</p><p>纯游戏币走天下《坦克大战》牛人炼成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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