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19 23:04:56

以旧换新被套利:政策补贴衍生利益链

泡泡网资讯频道12月2日 随着“以旧换新”政策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上开始出现,“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由“以旧换新”衍生的利益链条,正在对国家政策补贴进行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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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被套利
“以旧换新”成了灵活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可获得的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这是国家推出的“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
截至今年5月底,在“以旧换新”政策的促进下,新家电销售量已经突破了500亿元,较往年有了大幅增长。
然而,成效明显的背后,也传来各地媒体关于政策实施中乱象丛生的报道。这项政策,在惠民的同时,也被不法商贩和投机分子盯上,甚至衍生了一条蚕食政策补贴的利益链。
谁动了我的补贴?
福州市的缪先生曾于2009年10月首次参与“以旧换新”,在一家家电全国连锁换购了一台滚筒式洗衣机。今年6月,当他第二次来到这家店选购空调时,却被告知已经参加了11次“以旧换新”。因为超出实施办法个人“5台”的限制,他已无法享受补贴。另一位同样遭遇的老人,也被冒名“以旧换新”超出限量,被拒绝补贴。
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顾客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家电,必须交售旧家电,同时必须是当地户口并凭相关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10%的家电补贴。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还规定,每人参与“以旧换新”的次数至多5次。
据一位参与“以旧换新”协调工作官员介绍,以旧换新在试点期间,只有本地居民可以享受,家电商场为促进销售会帮外来人口想办法,而这也就是“以旧换新”凭证需求的来源。
实际上,除了“以旧换新”凭证外,有些家电卖场甚至还会帮不能提供旧家电的消费者想办法。长沙市某大型电器连锁的销售人员称,如果顾客自己没有旧家电,需要交纳100元手续费,由其代购旧家电。而按照每台电视机最高补贴400元的政策,除去那100元,顾客还可多享受300元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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