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谷歌“备忘录”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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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被撤代理商围堵谷歌上海办“讨说法”
12月7日,上海众鑫律师事务所的周懿懿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谷歌提供的“备忘录”来看,其内容有失公平,部分条款甚至与我国法律规定不相一致。具体表现在:
(1)谷歌在《备忘录》中撇清了谷歌对广告客户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销商与广告客户之间的代理合同,若广告客户订立合同时知道经销商与谷歌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实际约束谷歌和广告客户。谷歌提前终止其与经销商之间的代理合同,就应当承担对广告客户的赔偿义务,该赔偿义务不能强加给经销商,也不能由谷歌单方决定赔偿方式或赔偿数额。
(2)谷歌要求所有经销商就2010年9月至12月期间谷歌上海办事处遭受破坏事件赔礼道歉,有失公平。对于2010年9至12月期间谷歌上海办事处遭受破坏事件,应一事一议,将正常的索赔和恶意破坏区分开来。
(3)谷歌方没有对经销商的损失作出赔偿。从《备忘录》看,谷歌方声明支付给各经销商的任何款项不是对经销商的赔偿金,而是以宁波虎翼和金华国盛两家代理商名义收购代理合同的款项。谷歌的做法实际是不愿意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孙毅蕾)
孙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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