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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称P2P共享不是内容提供商失败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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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君鹏 发表于 2009-8-17 13: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项受欧盟委托的新研究报告最终验证了很多人的猜测:网民不想为在线内容付费。而且任何事情也无法改变网民的想法。这份报告发现网民的消费行为和P2P技术(可以免费下载大量收版权保护的内容)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很多人声称,即便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为在线内容付费。问题简单,答案却很复杂。显然公司需要在在线内容中使用新的业务模式,但这些模式是什么?如何发挥作用?谁也不知道真正的答案。谁买账,谁不买账?这份年度《欧盟数字竞争力报告》 (英文PDF)对宽带使用率、社交网站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广泛调查。在新报告的最后一章专门讨论了在线娱乐。报告称过去三个月中,只有不到5%的网民付费使用了在线内容,并且年龄越低,付费用户比例越低。最有意思的是那些没有付费的网民。约有30%网民称如果降低价格他们就会付费;15-20%用户表示如果内容质量更高,选择面更大,更容易获得,他们就会付费使用。只有20%网民表示,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情况下会付费使用在线内容。P2P不是罪魁祸首该报告还发现,和业内高管观点相悖,非法内容复制不是导致行业没落的原因。即便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也很少有人愿意付费使用在线内容,长此以往,欧洲网民可以使用的高质量内容会越来越少。相反,人们付费使用网络接入,然后沉浸在海量免费内容里,而不愿花钱使用。传统盈利模式不再适用。穷途末路报告接着分析了各种在线内容(新闻、电影、音乐、视频、在线游戏等)的业务模式,虽然人们的使用方式不同,但结果大同小异:除个别情况(苹果软件商店,《吉他英雄》等音乐游戏)外,很多业务模式都不具备可持续性。那么答案呢?答案是无解。很多公司尝试通过“免费+付费模式(freemium)”把高级用户转化成付费用户;有的公司寄希望于在线广告。但都没能找到最佳业务模式。唯一的问题是,在越来越多的内容提供商倒下之前,人们是否能找到有效的业务模式。图片来源:flickr用户Arenamontanus; Brocco Lee; jatop(编译:pest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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