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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周刊声明称已与原21人团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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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2-20 2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1月10日下午消息,备受业界关注的原《新世纪》周刊员工人事纠纷日前画上一个句号。新世纪周刊杂志社今日向新浪财经发来声明,称已与原采编人员达成和解协议,将承担周刊社过去拖欠的原采编人员工资、稿费以及相应的补偿费用。此事也得到原《新世纪》周刊21人团队确认。</p><p>  声明称,新世纪周刊杂志社与原采编人员已达成和解协议,《新世纪》周刊新编辑部将承担周刊社过去拖欠的原采编人员工资、稿费以及相应的补偿费用,也将承担周刊社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支付的外稿稿费。</p><p>  新浪财经发现,原采编团队此前发布在“新世纪周刊官方博客”上的声明,已被删除。7日晚间,他们发布新的声明称21个人已和新世纪周刊社达成和解协议。</p><p>  《财经》原总编辑胡舒立所创立的“财新传媒”接手经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的《新世纪周刊》不及一周便起风波。“新世纪周刊官方博客”1月3日发表博文,称胡舒立入主《新世纪周刊》后,该杂志原采编人员均被解约。财新传媒表示是因为试刊,所以没把原团队列入,同时称欢迎原团队留下。</p><p>  <strong>附《新世纪》周刊编辑部声明</strong></p><p>  2010年1月7日,新世纪周刊杂志社与原采编人员已达成和解协议,《新世纪》周刊新编辑部将承担周刊社过去拖欠的原采编人员工资、稿费以及相应的补偿费用。</p><p>  《新世纪》周刊新编辑部也将承担周刊社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支付的外稿稿费。请2009年12月31日之前在《新世纪》周刊发表文章的外稿作者与编辑部联系,于2010年1月22日前向《新世纪》周刊编辑部提供发稿凭证、约稿人、稿费标准、联系方式及帐号等信息,以便编辑部计算稿费。如果逾期未能提供,《新世纪》周刊新编辑部将根据历史信息进行统计计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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