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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多次盗窃专偷男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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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9-20 21: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花季少女被网友偷了手机之后,自以为找到了一个生财途径,之后专偷男网友。9月18日,金坛尧塘派出所民警加了她QQ“请君入瓮”,捉获了这名专门盗窃网友钱财的女蟊贼。</P><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年23岁的尧塘人丁某,在当地一公司打工,工作之余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遇到聊得开心的就喜欢当面谈心。8月中旬的一天,丁某上网聊天时遇到了网名为 “以人为先”的网友,两人聊得很投缘。刚聊了一晚,丁某迫不及待邀请“以人为先”网下见面。次日一见面,丁某发现“以人为先”是一个今年才20岁的貌美女子,自称名叫陈雨,泰州人。丁某见陈雨看上去谈吐非常得体,所以便邀请陈雨回家吃饭。陈雨也没有拒绝,二人在丁某家吃过午饭后一会儿,陈雨就称有事走了。丁某送走陈雨后,发现自己原本放在抽屉里面的一本书无故被摆在桌子上,自己一检查,发现抽屉中的现金、首饰等价值一万余元的物品已经不翼而飞,才发现自己上了“以人为先”的当,这个小偷网名叫“以人为先”,原来她真正的意思是“以偷别人的钱为先”。</P><P style="TEXT-INDENT: 2em">尧塘派出所民警受理案件后,发现“以人为先”虽然年轻,但是从丁某的描述可以推断出她是个“老手”,而且可能还会作案,虽然可以看到“以人为先”还在上网,但确不知道上网的具体地点,嫌疑人近在眼前,可又是那么遥不可及。民警开始考虑抓捕的对策,“我们用她害人的方法引她上钩”一个老民警说。为了制定详细的方案,民警又仔细询问了丁某关于“以人为先”的所有细节,基本可以判断出“以人为先”主要在金坛一带活动,也大致推断出“以人为先”钓网友上钩的手段。在经过充分的准备后,民警果断加“以人为先”为好友,以网友的名义和她聊天,“以人为先”果然以为又钓到一条大鱼了,民警一提出请她吃饭,“以人为先”急忙就答应了。派出所民警一早就在约好的饭店等真正的“鱼”上钩,“以人为先”一现身,当即被抓获归案。</P><P style="TEXT-INDENT: 2em">经审查,“以人为先”姓陈,今年20岁,江苏泰兴人,陈某今年5月在上海打工时被网友以同样的手段偷走一只手机,但她没有想到报警惩治犯罪,而是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财途径。今年7月陈某辗转来到金坛后,已经盗窃作案5次,涉案价值共计3万余元。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P>
wuyufeng 发表于 2010-9-22 15: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mutou 发表于 2010-9-23 21: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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