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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规定禁止擅查孩子网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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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10-4 18: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10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出,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或者擅自查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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