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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确定表示上诉 辩护律师称行政处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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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10-15 14: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在肖传国等人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后,方舟子一方与肖传国一方均表示不满。昨天下午,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告诉记者,肖传国已确定表示上诉。同时,被告人戴建湘的两名辩护律师也从外地赶往北京,他们带着写好的上诉状要会见戴,以确定是否递交此上诉状。</P><P style="TEXT-INDENT: 2em">高子程说,肖传国已确定表示上诉,目前尚未递交上诉状。高子程认为,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不能成立。由于方舟子、方玄昌的伤情鉴定没有达到轻伤程度,肖传国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高子程表示,由于肖传国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即可。</P><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晚,被告人戴建湘的两名辩护律师也从外地赶往北京,他们带来了写好的上诉状。戴建湘的辩护人张永红告诉记者,在一审宣判后,戴正处于监视居住中,他无法得知戴被监视居住的确切地址,所以不知道戴本人是否愿意上诉。不过,戴的妻子已经明确表示上诉。正因为这个原因,他和另一名辩护人带着写好的上诉状从外地赶来北京。</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张永红介绍,今天他们先会赶到石景山法院,由戴本人决定是否同意上诉。一旦戴在上诉状上签字,他和另一名辩护人将把上诉状递交到法院。</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悉,方玄昌与律师今天会到石景山检察院提交申请检方对一审判决抗诉的材料。方玄昌对记者说:“我们提出民事索赔的部分也可能会有结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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