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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案开庭未宣判 腾讯坚持要求360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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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12-15 08: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TRONG>腾讯科技讯</STRONG>(乐天)12月14日消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庭审和双方激辩,当庭未宣判。</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了解,此前360通过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持续抹黑腾讯、屏蔽QQ相关应用,随后腾讯公司提起诉讼要求360公司赔偿损失4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腾讯诉360案开庭原本于今年11月25日开庭,不过由于360申请举证延期。今日腾讯诉360案在朝阳法院开庭。</P><P style="TEXT-INDENT: 2em">腾讯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从事桌面客户端软件开发和运营的互联网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上述三家公司的“360安全卫士”等软件和腾讯公司的“QQ电脑管家”等软件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P><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年9月27日,腾讯公司发现www.360.cn网站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软件及其相关软件(简称“360隐私保护器”),该“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同时,腾讯指责上述三公司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制作专题等方式,称“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侵犯用户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正偷窥您的隐私”、“请慎重选择QQ”,诋毁腾讯公司以及腾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P><P style="TEXT-INDENT: 2em">腾讯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系“360隐私保护器”的开发者和著作权人,同时也是www.360.cn域名的注册人,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系上述软件的发行人,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www.360.cn网站的实际运营人,他们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上述三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停止虚假宣传,停止诋毁腾讯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行为。</P><P style="TEXT-INDENT: 2em">腾讯要求上述三公司连续三个月在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那个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道歉,消除影响;要求上述三公司连带赔偿腾讯400万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P><P style="TEXT-INDENT: 2em">腾讯方面还指出,360隐私保护白皮书中认为的不属于用户隐私的可执行文件,在监测QQ隐私保护器的运行结果中却提示用户这些隐私信息正在被腾讯所盗窃,完全是扭曲事实,两种标准。</P><P style="TEXT-INDENT: 2em">双方还就对隐私的定义、腾讯公司是否涉嫌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激烈辩论,360公司称已经删除了大部分对腾讯公司的不当言论,法院则要求360全部删除,并在3天内向法院给予书面答复。</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悉,360曾提出和解,不过,腾讯方面表示只有在道歉澄清QQ不侵犯用户隐私的前提下才会考虑对方的和解请求。360方面则坚持不道歉,故庭内没有和解。双方还将向法院递交相关材料,目前双方在等待法院正式判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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