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账户
查看: 450|回复: 0

记者告瑞星侵害名誉终审胜诉 获2万元赔偿

[复制链接]
业界达人 发表于 2010-12-17 0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瑞星公司因发表声明称科技日报记者王学武“受贿编造假新闻”,被对方起诉到法院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失费(去年6月18日本报曾报道)。昨天,此案在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认为王学武是正当行使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判决瑞星公司赔偿王学武精神抚慰金2万元。 </P><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2月17日,《科技日报》刊登王学武采写的《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8212;&#8212;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长篇报道,披露了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接受瑞星公司请托,指使手下民警调取假材料,制造假“传播计算机病毒案”,诬陷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田亚葵入狱,并使该公司的软件上市受阻近3年。 </P><P style="TEXT-INDENT: 2em">同年2月19日、2月25日,瑞星公司发表声明,称“记者王学武编造假新闻恶意诽谤瑞星公司”、“记者王学武5年编造30余篇假新闻吹捧刘旭攻击安全行业陷害瑞星”。王学武为此告上法庭。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瑞星公司的两篇声明属于对正常舆论监督的打击报复,会给王学武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据此作出上述判决。</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户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黑屋|手机|网络实验室 本站服务器由美国合租以及IDCLayer国际数据提供!!!

GMT+8, 2026-6-4 18:39 , Processed in 0.010891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