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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开心案依旧悬而未决 二审无果判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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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5: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凰网科技讯 6月30日下午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本次审理中,开心网在千橡互联以外又追加千橡网景为二被告,并提出五项诉讼请求,不过法院并未当庭给出判决结果,让原被告双方进一步进行调解。

2009年5月,开心网(kaixin001.com)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责千橡旗下的北京千橡互联告上法庭。但随后千橡互联提出,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经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名下,开心网诉讼主体有误。开心网随即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

在追加被告以后,开心网当庭提出如下五大诉讼请求:

第一项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

第二项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

第三项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一千万。

第四项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在新浪网、京华时报、光明晚报公开赔礼道歉。

第五项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而对于开心网的这些诉讼请求,第二被告千橡网景一一给予了驳斥,并请求法庭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不过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而调解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千橡网景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第二,千橡网景将kaixin.com这个域名转让给原告。第三,在赔偿上双方可以协商。

最终法院宣判由法官在庭后继续与双方进行调解的工作,如果调解不成,合议庭再对此案件进行庭议,宣判的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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