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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113项行政审批项 包括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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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06: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凰网科技 7月10日消息,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据公布的信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113项,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71项。

其中,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包括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网站备案此项行政审批设定,则是依据依照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会议通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国务院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的决定则意味着,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的,不得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等服务或将有所松动或改变。但并无相关细则和通知表明验照备案政策是否将取消。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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