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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出版业三大问题仍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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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18 17: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国数字化出版提出了二十二条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意见一出即在数字出版领域引起讨论,业内人士如何看待意见的出台?此举将给中国数字出版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的数字化道路该如何进行?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意见提出了专业而中肯的建议。

【建议之】 民营出版策划企业

是否可给网络出版物授予书号

此次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意见中,对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数字出版事业做出明确的政策支持。支持民营新技术公司研发基于不同传输平台和阅读终端的游戏、动漫、音乐等数字出版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终端等硬件设备;建立数字出版企业评估体系,对长期从事数字出版活动且出版导向正确、技术实力雄厚、竞争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经营业绩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建立健全互联网出版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准入退出评估标准。

北京求是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永军表示,这无疑将促进中国民营出版策划企业的快速发展。作为一家民营出版策划企业,北京求是园目前的数字化出版业务已经占到30%的份额,而且逐年上升。数字化出版有着很高的利润增长点,相比较于传统图书出版,数字出版的成本相当低廉,而且发行渠道广阔,这是我们未来拓展的重点。黄永军对数字出版的未来信心满满。

黄永军同时表示,此次的意见对于民营出版企业有政策的指导,更希望能尽快有配套的政策或措施出台。目前我们的数字出版还是以首先满足传统出版为前提。黄永军介绍,基本上要等到一本纸质图书已经出版以后再去获得这本图书的数字版权,然后完成图书的数字化出版。

是否可以借鉴传统出版,给予网络出版物一个书号,在一本图书出版的时候先进行数字化出版,然后可以根据数字化出版的销售情况再决定传统出版,这样就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节省成本。黄永军说。

意见中还提出支持数字出版的不同传输平台和阅读终端。黄永军表示,在国外,Facebook和Twtter这样的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数字出版传播的新渠道,成为中国数字出版走出去的重要方式。我们在国外尝试通过Facebook和Twtter等新的平台进行数字化推广,效果非常明显。但是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指导,这无形中约束了民营数字化出版商的手脚。

黄永军认为,目前中国的数字化出版还相对粗放,需要更加细化的政策指导和扶持。毕竟数字化出版在中国刚刚起步,需要不断完善,作为民营出版策划企业,我们希望有更多细化政策指导,可以让民营数字化出版发展得更为迅速。

【建议之】 数字出版领头羊

建立版权交易期待权威平台

意见中,新闻出版总署再次重申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要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加大对数字版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快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为版权保护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积极建立以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

汉王科技事业部产品总监陈绍强表示,意见的出台无疑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对汉王来说,这是一个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尤其在版权交易方面,可以促进数字化版权交易的规范化。

与此同时,陈绍强也表示,由于中国数字化出版发展时间不长,在版权交易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现在有汉王书城的数字化资源平台,因此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国家层面上的在线出版物版权交易平台,可以让数字化版权信息更加清楚,版权交易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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