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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考林声明:《沈南鹏成个人第一被告》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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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1-12-20 04: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echWeb消息】12月11日消息,针对媒体发表的《麦考林讼案  沈南鹏成个人第一被告》报道,麦考林发出声明称,该文内容严重失实,迄今为止美国法院还未受理此案,同时在该讼诉中也不存在“个人第一被告”这样的说法。
声明还称,该报道发表前,并未就事实部分向麦考林与红杉资本任何相关人士求证,并且连一些最基本的、已完全公开的事实都出现严重错误。
此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该报记者与第一家对麦考林提起诉讼的美国法律公司KahnSwick&Foti(以下简称KSF)取得了联系,并独家获得该律师事务所对麦考林的起诉书,在起诉书中,沈南鹏被为列为个人第一被告。
12月10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该报记者与第一家对麦考林提起诉讼的美国法律公司KahnSwick&Foti(以下简称KSF)取得了联系,并独家获得该律师事务所对麦考林的起诉书,在起诉书中,沈南鹏被为列为个人第一被告。
此前,麦考林在一周之内已遭到四起诉讼,指控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是针对麦考林第三季度财报公布与IPO时预计的业绩相差较大,而且对第四季度做了较为悲观的预期,使得麦考林股票大跌。(可心)
以下是麦考林声明全文:
2010年12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发表《麦考林讼案 沈南鹏成个人第一被告》一文,该文内容严重失实,麦考林公司为此声明如下:
1、该报道称“沈南鹏因为其绝对控股的麦考林,被美国当地的集体诉讼列为个人第一被告”。而事实是,迄今为止美国法院还未受理此案,同时在该讼诉中也不存在“个人第一被告”这样的说法。
2、该报道发表前,并未就事实部分向麦考林与红杉资本任何相关人士求证,并且连一些最基本的、已完全公开的事实都出现严重错误:譬如文中称“沈南鹏手边还有三个项目即将赴美上市”,分别是利农国际、天津新高地和诺亚财富,事实上这三家公司都已上市成功,并已被大量媒体报道过;譬如报道中称“独家获得”律师事务所对麦考林的起诉书,事实上,起诉书为大众公开信息,根本不存在所谓“独家获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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