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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热议微博实名制:间接实名制或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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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2-6 0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T时报记者 林斐

  近日,在位于肇嘉浜路青松城的上海律师协会会议室中,50名律师和法学界人士就微博实名制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

  据上海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商建刚律师介绍,之所以组织这场名为“微博实名与治理网络谣言”法律研讨会,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去年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出台,《规定》规定“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的马远超律师是微博实名制的支持者,“目前微博的谣言传播成本很低,辟谣成本很高。”他认为“实施实名制后,有助提高微博质量和公信度;有利于维护网民权益。另外也有支持实名制的律师表示,实名制会有效降低僵尸粉和网络水军的比例,扼杀生硬恶劣的微博营销活动。

  上海政法学院知识产权部、科技法研究中心曹阳教授则是反对者代表之一,他表示,不应该使用法律手段强制推行微博实名制,对于谣言等问题,应该通过市场的主动限制、法律外的其它准则(道德等)、代码技术过滤等手段来规制谣言,还可以采用事后司法手段和形式来进行处理。

  曹阳教授同时还表达了一种担心,“实名信息存放于微博网络服务提供商处可能会遭受黑客攻击或由于其它监管不力因素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

  商建刚律师则提供了一种“间接实名制”的方案,“可以将用户信息保存于合法的第三方专门机构,由第三方授权验证用户信息后返回结果。通过这种方式用户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同时也不会泄露个人隐私,在实施发布谣言的行为后也能比较容易地查处发布谣言者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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