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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偶遇“白马王子”14岁“灰姑娘”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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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2-15 14: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回放

  14岁的女孩虞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16岁的关某,在QQ上两人相“见”恨晚。虞某坚信,网络那一头的人便是自己的 “白马王子”。之后,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并约定在北京见面。

  2010年11月28日,关某、虞某以及虞某的两位朋友一行四人见了面,一起去闹市闲逛。逛了一会儿,虞某的朋友说要去买点东西,四人便各自去玩了。

  此时关某提出要带虞某去开房,虞某不依。二人便来到公园聊天。关某再次提出开房,虞某拗不过便跟着关某打了一辆车来到一个小旅馆。关某将门锁上,让虞某自己脱衣服,虞某不从。

  关某一边威胁一边强行将虞某的衣服扒掉,使用暴力手段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检察官说法

  昌平检察院检察官杨青解释,关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

  本案中,虞某和关某仅相识几天就确定恋爱关系,体现出未成年人盲目、判断能力较差等弱点。虞某及其朋友都没有认识到危险的存在,说明防范意识薄弱也是未成年人易受伤害的原因。

  家长应对未成年人负起更多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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