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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妇泄露网银账号及密码百万家当被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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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9-26 08: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主妇李璇被老套的“你有一张传票”、“涉嫌刑事案件”的伎俩骗光家当——136万元。

李璇以银行保管不善,遂诉诸法院索赔136万存款及利息共计140余万元。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璇主动将账户、密码及动态口令透露给他人,应负全部责任,驳回诉请。

电话那边的陌生女子提到李璇现在涉及在广西某地的一起恶意透支经济刑事案件。随后,该女子将电话转到了广西当地公安局处,一名自称是王姓广西警察的男子接听了电话。为了自证身份,该警察叫李璇拨打114核实电话号码归属。



               
                 


               
               
                2010年10月,李璇向嘉定区某银行申请开立活期有存折借记卡并获批准,并同时办理了网上银行。之后,李璇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了定期一本通,并凭借记卡和定期一本通成功申请开通了电子银行关联网银账户服务。

2011年1月,李璇接到一个电话。“她先跟我确认了一下身份,她报出了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说她是上海市某法院的,还问我有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李璇说,当时也挺警惕,但是对方能够如此准确地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便有些信了。

李璇用114核实发现这个来电号码确实是广西当地公安局的工作电话。就这样,她相信了对方,并把手机号码也告诉了他。

随后,一名自称广西当地检察院的林检察官打电话给李璇,一番交谈后,以“侦破案件需要”为由得到了她的银行账户的网上银行用户名、密码及动态口令。

打完电话后,李璇越想越不对劲,当天下午2点多便到银行查询,结果显示其银行定期账户上的136万元钱款被分为8次转走了。

李璇觉得自己并未主动转账、汇款,定期存款不翼而飞是因为银行保管不善,遂诉诸法院索赔136万存款及利息共计140余万元。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璇主动将账户、密码及动态口令透露给他人,导致账户存款被转移,应负全部责任,据此驳回其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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