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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诉方舟子案又换法院 律师称不追究刘明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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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2-10 14: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霍世杰2月10日报道:上海普陀法院昨天对“韩寒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正式立案后,仅仅过去半天,此事再起波澜。韩寒代理律师之一陶鑫良今天在其实名微博上称,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韩寒将从普陀区法院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在收到韩寒诉状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上备受关注的“骂战”正式立案。9日下午,普陀法院方面表示,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已正式立案。

  就当所有人以为此事暂告一段落时,陶鑫良10日中午发布微博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相关法律人士解读,如果要从普陀法院撤换之金山法院起诉,则需先从普陀区法院撤诉,再走正常起诉程序。

  金山法院方面10日告诉东方网记者,截至目前,仍在对之前收到的诉状进行审查,暂未立案。2月6日,陶鑫良通过微博表示,其代理韩寒父子向金山区法院递交了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

  针对网民“刘明泽为何人”等疑问,陶鑫良受韩寒委托作说明称:“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

  截至发稿,东方网记者试图拨打陶鑫良律师的电话进一步了解此事,但对方处在关机状态。他9日在微博中称:“对于韩方之案,诉讼期间我们律师自律约定除经授权和在法庭上外,不接受采访和不作公开发言。”

  对于韩寒方面的最新举动,方舟子也马上在微博上给予回应:“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才立案一天,韩寒的大律师就宣布不告刘明泽了,而且也从普陀区法院撤诉,改集中到金山区法院告去了。但是我还是想知道,这个神秘的刘明泽是谁?韩寒为何要告他?不知普陀区法院能否公布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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